时间:2017-08-08 17:37:44
按照《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考察合格,现将江怡旸等5名拟录用为丰都县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同志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8日至8月14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邮编:408200
电话:023-70605626
联系人:黄渝非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丰都县2017年上半年公招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
附: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表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 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表 | |||||||||||||
| 序号 | 招考职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工作单位 | 准考证号 | 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考察是否合格 | 体检是否合格 |
| 1 | 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1 | 男 | 汉族 | 本科 (学士) |
法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无 | 71011282425 | 男性,录用后需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8.13 | 1 | 合格 | 合格 |
| 2 | 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2 | 女 | 汉族 | 本科 | 法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重庆市涪陵区矫治所 | 71011523718 | 录用后需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9.07 | 1 | 合格 | 合格 |
| 3 | 丰都县公安局基层警务技术岗1(法医) | 男 | 汉族 | 本科 (学士) |
法医学 | 山西医科大学 | 无 | 71011545029 | 男性,录用后需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3.49 | 1 | 合格 | 合格 |
| 4 | 丰都县公安局基层警务技术岗2(信息通信) | 男 | 汉族 | 本科 (学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 丰都县公安局十直镇派出所 | 71011410501 | 男性,户口在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辖区,录用后需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4.68 | 1 | 合格 | 合格 |
| 5 |
丰都县公安局基层综合管理岗(金融财会) | 男 | 汉族 | 本科 (学士) |
财务管理 | 长江师范学院 | 无 | 71011540216 | 男性,户口在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石柱县辖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录用后需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64.09 | 1 | 合格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