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2 17:45:07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5日上午9点30分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普提金商务中心B座16楼(地铁4号钱岳家嘴站下往中北路方向800米)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选调生,还须现场提交《报考指南》第二条明确的书面意见或证明。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 88991626-1613,88991626-1618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 招录单位(盖章):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 |||||||||||||||
| 招录机关 |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计划 | 准考证号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 | 公安基础知识 | 综合知识测试 | 笔试折算分 | 笔试排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省政府文史 研究馆 | 文字宣传 | 2001134001 | 1 | 102424306919 | 76 | 69 | 36.425 | 1 | 中共中央党校 |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 | 十堰市宗教团体 联络办公室 | ||||
| 省政府文史 研究馆 | 文字宣传 | 2001134001 | 1 | 102426805812 | 60.8 | 72.5 | 33.0325 | 2 | 华中师范大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湖北省松滋市 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 ||||
| 省政府文史 研究馆 | 文字宣传 | 2001134001 | 1 | 102423313208 | 68.8 | 60 | 32.42 | 3 | 华中师范大学 | 哲学 | 武汉市蔡甸区 索河街梅池村 | ||||
| 备注: 1、 遴选选调生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30%。 2、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 3、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40%+申论试卷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30%)×50%。 4、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 5、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40% | |||||||||||||||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