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2 14:38:39
2017黑龙江省考绥化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17年度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7年5月25日—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其中:法院机关非捆绑职位5月25日资格确认、党群机关5月26日资格确认、检察机关非捆绑职位5月27日资格确认;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各职位具体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根据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进行查询)。
二、确认地点
报考党群机关、法检机关非捆绑职位: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绥化市政府主楼808室)。
报考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人才流动开发科(绥化市政府主楼947室)。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2017年度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职位学历条件是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要求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考生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手写签字)、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士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详见附件2),并加盖院校公章。
2、报考的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及以上”且考生本人以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报名的,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教育局开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由人社局开具学历证明)、学籍材料、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考生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手写签字)、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报考的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及以上”,但考生本人以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报名的,按照第1条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3、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3)。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4、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
5、报考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项目生(包括以项目生身份报考要求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先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7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资格认定。资格认定之后,报考党群机关的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绥化市政府主楼808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行政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的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公告附件4要求的对应职位确认具体时间到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人才流动开发科(绥化市政府主楼947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毕业院校学历证明、教育局或人社局开具的学历证明(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6)学籍材料(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7)学士学位(限有学士学位要求的职位);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对应职位);
(12)党员证明(限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
(13)考生承诺书;
(1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在2017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按资格确认权限主动与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社局、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检察院电话联系一次。
联系电话:0455—8386203(市委组织部)
0455—8388252或8388251(市人社局)
0455—8316791(市法院)
0455—7859605(市检察院)
中 共 绥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点击下载》》
附件1-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doc
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及报考指南,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本人在现场资格确认期间所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含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学历学位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其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三、若因本人在报名时填写信息错误,与事实不符,造成不符合职位要求而被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人与所报考的职位不存在回避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五、若本人报考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则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测评,若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前参加体能测评,则本人自愿被取消参加后续考试录用环节的资格。
六、若本人报考职位在公布的录用计划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则本人被录用后自愿在该职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否则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七、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八、本人在笔试后任何环节不主动放弃相应资格,若因非主观原因放弃,需提前与招录单位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本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本人在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导致考录资源浪费,考录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可由负责考录工作相应环节的部门记录具体情节,并视情况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兹有学生 (姓名), (性别),身份证
号 。系 (学校全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本科/专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该生于 年 月入学,学制 年。现为我校 (学院) 级在校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若顺利毕业,则将取得 专业毕业证书(此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所体现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特此证明!
(学校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有工作单位考生的同意报考证明.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也可开具写有起止工作时间的辞职、辞退证明)
黑龙江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身份证号 ,参加黑龙江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