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1 14:07:23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17年5月14日上午7:00
二、 体能测评地点:
河南城建学院体育馆(平顶山市新城区)
三、需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笔试准考证
3.面试通知单
四、注意事项
1.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
2.请提前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评规则。
3.如遇天气变化,需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本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者,应写出放弃声明,由本人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5:00前送至或传真平顶山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交流科,传真电话:0375--2978887。
原标题: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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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能测评须知.doc
附件1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进入测评场所,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4、测评期间,考生实行编号管理,不得介绍姓名等个人信息。
5、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7、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
10、30岁(含)以下和31岁(含)以上,测评标准不一,请提前熟悉。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信息发布时间:2014-02-07
(一)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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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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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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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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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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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二)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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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标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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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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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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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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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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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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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米 → |
30厘米 |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