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10 11:58:59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海淀区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3年7月11日9:00—16:00
二、地点
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一层中关村人才市场(西四环北路73号,四季青桥西北角,乘坐79,114,121,334,355,469,611,664,740外环,740内,913,952,981,982,983,992,运通101,运通114,运通118路公共汽车,四季青桥北下车即到)
三、携带材料
1.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考生还须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之后的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除外);
4.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名考生另须提供:
a.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署的诚信声明(见附件)原件,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6日;
b.提供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及存档起始时间的证明原件。
c.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相关说明
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如有问题,请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
诚信声明
声明人 ,性别 ,身份证号: 。
本人参加北京市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声明如下:
本人具有 年基层工作经历,本人提供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本人有违背上述声明的情况,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日期: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