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7 17:31:58
一、拟任职位
市法制办机关4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含主任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为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社会科学或者人文科学。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未婚或者配偶户口在广州。
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一)获得博士学位。
(二)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民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
(三)具有政府法制、司法、金融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工作经验。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8层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32(所有材料均要求使用A4纸),联系电话:020-83125291;
1、请在广州政府法制网www.gzl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此公告的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
6、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4R全身照片1张。
(二)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五、选调程序
经初审符合我办选调公告要求的报名者,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 |||||||||||||||||||||||||||||
填表时间: 2013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电子版相片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民 族 | 学 历 | 学位 | |||||||||||||||||||||||||||
本科专业 | 特 长 | ||||||||||||||||||||||||||||
研究生专业及毕业学校 | |||||||||||||||||||||||||||||
婚 否 | 户口所在地 | ||||||||||||||||||||||||||||
配偶是否为广州户口 | 配偶户口所在地 | ||||||||||||||||||||||||||||
身 高 | 健康状况 | 身份证 号码 | |||||||||||||||||||||||||||
现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 住 址 | 联系电话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现住址 | ||||||||||||||||||||||||||
学习简历 | 起 止 时 间 | 学校和专业(从大学起填写,在职学习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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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起 止 时 间 | 工作单位和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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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列项目应填写真实内容或注明“无”,不得漏项。报名者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