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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格审核体检: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录用工作事项公告

时间:2013-05-08 1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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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录用工作事项公告

  •  

    特别提醒: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项信息将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河源考区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在整个考录期间保持手机通讯正常,并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布的信息,按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工作。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各县(区)公务员管理部门或市直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随后公布)。如未能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或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考试环节,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一、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计算

    报考河源考区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9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1分。

    报考公安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具体请在指定网站查询《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河源考区网站查询。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2×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的确定

    根据2013年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划分、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审核对象(名单详见《河源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核与递补审核时间

    1、集中审核与递补同步进行时间:

    201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专门递补审核时间:

    2013年5月12日上午8:30至14日下午16:30,具体时限由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递补考生。

  • (三)集中审核与递补审核地点:

  • 1、集中审核地点: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一楼(河源市东环路);

    2、递补审核地点:

    ①普通职位递补考生(除公安职位):具体地点由招录单位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递补考生。

    ②公安职位递补考生: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河源市凯丰路4号河源市公安局4号楼501室)。

    (四)专门递补审核时限及地点由招录单位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递补考生。

    (五)乘车路线

    1、技工学校:河源市“8”路公交车至“技工学校”站下车即可;或乘坐出租车直接至“技工学校”。

    2、市公安局:乘坐出租车直接至“河源市公安局”。

    特别提醒:未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但成绩比较靠前或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报考职位招录人数,以自愿原则成为预备递补对象,在河源市区域范围内等待通知。当接到参与递补审核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否则取消递补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六)资格审核方式及原则

    此次资格审核工作与资格审核递补工作同步进行,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按照同职位且达合格分数线的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核递补,招录单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递补考生24小时内到达规定的资格审核现场。

    当接到通知24小时内不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取消递补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递补工作从5月12日开始至5月14日下午16:30结束。递补工作结束后仍有考生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递补考生自动放弃递补审核资格,此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并带齐参与资格审核(具体请详细阅读附件1)。

    (八)需注意的事项

    1、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检查自己是否已经签领以下资料:①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当场签领《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并签《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拒签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②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当场签领《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通知书》,拒绝签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③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含森林公安)及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同时领取《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书》,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能依时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准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审核材料不齐且不能按时补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审核,取消面试资格。

    3、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的复审岗位申请复审。

    特别提醒:《河源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是进入面试考场的必备凭证,请考生注意保管,切勿遗失。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考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还需持河源市公安局制发的《体能测评合格通知书》参与面试。

  • 三、面试安排

  • (一)面试时间:5月24至28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面试考生需提前60分钟报到(即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时间、分组等事项将在面试前三天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自己留意。

    (三)本次面试不再专门印发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以下资料进入面试考场:①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②《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河源市)准考证(笔试)》、③《河源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特别注意: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考生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评合格通知书》参加面试。

    证件不齐或证件不相一致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安排

    (一)召开体检会议:体检前组织面试入围考生召开体检须知会议,强调体检需注意事项、缴纳体检费用、进行体检分组等。

    (二)体检安排:体检拟分两天进行,第一天组织普通职位考生进行体检(报考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职位考生除外);第二天专门组织报考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考生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体检拟安排在6月1日至3日进行,请考生不要远离,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五、考察与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人数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列为录用对象,依规定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具 体考录情况及招录政策,请致电各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已在网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监督投诉专线电话:0762-3238091、18316913501(在正常办公时间开通)。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8日

  • 附件1:

  • 资格审核各类考生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特别提示:报考本地工人农民考生所需提交资料待后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

     

    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准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给考生。须提供资料如下:

    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即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②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户主与考生本人那一页各复印一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取消其面试资格。

    2、报考大专以上项目、选调生项目、县级机关职位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2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注意:报考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6张照片);③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各一份;属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如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须同时提供所属部队或人武部门出具的部队级别说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4、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①报考职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属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领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书;③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报考司法部分职位有此条件要求的也须提供);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特别注意: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上需提交资料如有增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在5月11日前在网站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再关注确定。同时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政策规定,并准备相关资料。

     



    He who questions nothing learns nothing. 对什么都不怀疑就什么也学不到.
    Experience is the name everyone gives to their mistakes. 人人都把自己的错误美其名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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