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9 16:36:53
拟录用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期限为7天(2016.9.8—2016.9.14.)。
联系电话:0573-87288873 89232808。
原标题:2016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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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doc
序号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1 |
04201046720 |
男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1 |
2 |
04201040908 |
女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2 |
3 |
04301052526 |
男 |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森林公安局 |
森林警察 |
4 |
04201043314 |
男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技术人员 |
5 |
04201044303 |
男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1 |
6 |
04201046501 |
女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