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8 10:12:09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现将体检结果(第八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体检不合格且符合复检条件(按规定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的考生可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附件>>>
体检结果(第八批)
体检结果(第八批) | ||||||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招录单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10502940501008 | 999051202420 | 女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 合格 | 递补 |
2 | 30500040506001 | 555051602512 | 女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合格 | 递补 |
3 | 60500070517002 | 444051003305 | 男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 合格 | 递补 |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原标题:佛山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第八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