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2 12:17:54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各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考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考录工作规定,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
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网(http://swzzb.hefei.gov.cn)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十二、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市考录办: 0551-63538709(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62615147(考务和技术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538709、6353733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12日-3月31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3年3月12日
Sometimes the best gain is to lose. 有时吃亏就是最大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