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26 12:10:19
为进一步优化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选调,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高素质复合型机关人才队伍。
二、选调职位数
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缙云县各乡镇、各部门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
2、工作时间满2周年(2011年2月前(含)参加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职位数3倍时,将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
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1日—3月6日
报名地点: 县纪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608室)
2、笔试。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理论功底、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公共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 分别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分别按选调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5、选调。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汇报后,根据职位匹配要求,研究决定选调人选,进行调前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干部室), 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