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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市人大机关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遴选未尽事宜由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肖露,8222206(办),15170879188(手机)。
严肃工作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附件:《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