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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资料填写等问题,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在考录过程中,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考录政策规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考录政策咨询: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0510-81820839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0-81822581
考务技术咨询: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2823315
六、本简章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组 织 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