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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省泸州考录公务员信息(二)

时间:2010-10-07 2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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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泸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0-3108079。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32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30-3100825(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招考单位及县(区)咨询电话见《2010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028-86740202 028-86740303 0830-3190016 
  网络报名常见问题解答见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cjwtnew.asp) 
  九、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10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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