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25—2240007、0825—5866002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5—586601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5866016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10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