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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西安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时间:2010-08-31 1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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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西安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6日18时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8日18时。

  为指导报考者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考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 9月18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为加强西安市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31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456名(包括人民警察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大专学历限西安生源或西安常住户口(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日至1992年9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1.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者应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民族、政治面貌、招考范围等资格条件。对各级、各类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中核验。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 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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