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2 17:55:15
四川省绵阳市:2012年11月涪城区委组织部选调党群系统机关工作人员
为优化人员结构,以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选调名额、职位 选调名额:4人;职位为科员。 选调对象 全省在职在编公务员。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2、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见岗位需求表。 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6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1、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地址:绵阳市红星街38号 联系电话:0816-2222439 (报考涪城区委宣传部岗位) 2、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地址:绵阳市红星街86号 联系电话:0816-2211457 (报考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员岗位)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带上毕业证原件。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以及获得的奖励材料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考涪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请将信息传至邮箱fc2222439@163.com;网上报考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员的请将信息传至邮箱82664150@qq.com) 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工作采取初审、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由用人单位与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