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8 18:30:17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招录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并由招录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录取的选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中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监督电话:0531-86021185(山东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