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4 16:39:27
二十六、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医学影像等;
二十七、纤维纺织类:纺织工程、丝绸工程、针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棉花加工与检验、服装、染整工程等;
二十八、监所管理类:监所管理、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等。
应试者所学专业不属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获得该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的人员,视为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