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30 20:18:56
(一)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在52分以上(含52分)的考生。具体名单见《菏泽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7月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菏泽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长江西路。咨询电话:0530-3336388)。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共分12个面试小组。1组—6组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7月9日上午7:00前到菏泽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门口集合;7组—12组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7月9日下午13:00前到菏泽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门口集合。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开始后(上午8:00,下午14:00),仍未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核查考生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等资料,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并上交《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各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随身物品统一保存到指定地点。通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引领到面试考场面试,面试结束后到成绩等候室休息。候考和休息期间,严禁随意出入候考室、休息室。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面试考场宣布成绩。成绩宣布后,考生到候考室领取各自物品,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