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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遵义市公务员考试简章(三)

时间:2020-07-03 10: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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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准确且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一致的,直接确定为拟加分对象予以公示;填报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不一致的,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申请及相关证件,经审核符合的确定为拟加分对象予以公示,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4.现场加分审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采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试卷。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B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C类卷。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B、C类)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9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下,由市级招录单位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授权县级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职位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实行分级考试,采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试卷。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全市招录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面试考场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遵义市11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能测评工作,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技术支持。体能测评考点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的任何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可登录“共产党员之家—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查询总成绩和名次。


  八、乡镇及派出机构职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录的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职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职位选择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市级招录机关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公务员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级招录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招录单位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主要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需先报省公安厅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十二、空缺职位补录


  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具体见空缺职位补录公告。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步发布《遵义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附件4),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


  (六)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1-28651887、28622096


  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见《遵义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遵义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网上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23163875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851-28981690    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遵义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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