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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阿坝州公务员考试公告(266人)(一)

时间:2019-09-17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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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2019下半年四川阿坝州公务员考试公告(266人)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 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阿坝州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满2个服务期),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5年)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阿坝州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编在岗的阿坝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全省”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为四川省(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66名。具体招录机关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 18日至 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其中: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口语测试

  藏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 21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藏汉双语职位,口语测试地点在报考县(市)及报考单位驻地县(市)委组织部。

  马尔康市委组织部:0837-2852109

  阿坝县委组织部:  0837-2482169

  若尔盖县委组织部:0837-2298400

  壤塘县委组织部:  0837-2376781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藏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口语测试须携带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 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18日至25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阿坝州人事考试机构(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阿底村加油站背后)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材料。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后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中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州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我州重灾县指: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7个县。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 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于2019年11月6日将准考证、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送交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512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阿坝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加分分值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只采取网上公告方式(网站: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网络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2019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记载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或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限中共党员报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4.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报考双语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进行。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逾期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涉及选择工作单位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未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加分公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考试公告栏予以公告,不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37-282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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