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0 20:03:23
根据《贵港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在成绩相同时优先。体检人员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具体名单见附件)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且不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紧缺职位和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经研究,定于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分三批进行体检。
体检人员请按分批情况参加体检,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报到,分组集中。体检分组名单在体检当天公布。
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
(一)公安系统体能测评:7月17日在贵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港北区大圩镇)进行。请各位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点前到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二)法院、检察院系统体能测评时间:具体事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报考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体检合格的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未进入体检但面试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可凭个人意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评。申请体能测评的考生请7月15日前传真个人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申请到各主管单位:
公安职位的传真:0775-4572013
法院职位的传真:0775-4591940
检察院职位的传真:0775-4255088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怀孕的考生应在接到体能测评通知时主动告知体能测评实施部门,并提交书面试申请和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材料。
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对一般招录职位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 23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 2013 〕20号)等规定执行。
五、复检项目和处理办法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仔细阅读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
八、其他事项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电话: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775-4563926
贵港市公务员局考录考核培训奖励科 0775-4561012
附件1:
贵港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分批名单
第一批7月15日(共141人)
(报考市直单位、公检法系统、森林公安、港北区职位考生)
谢贞凤、陈楚文、卢思羽、陈玉斌、李飞鸿、庾书明、梁可阳、
蒋传锟、黄锐威、麦轩铭、黄军军、何远铃、潘均城、林燕静、
李欣历、李志佳、黄 成、苏子淩、罗劲草、何 龙、杨新明、
杨德灿、林家声、吴宗辉、谭文明、廖达夫、韦江转、苏航宇、
廖子标、卢永周、甘伟协、梁舒寒、党 艺、文 杰、陈枢文、
梁长城、蓝天护、覃正航、黄 飞、申 凯、方泽民、李家合、
卢荣辉、谈一冲、杨裕东、高添华、黄 成、李彦锋、赖胜扬、
甘明迅、张光源、杨仕彬、文超凡、韦振淇、方道临、雷景创、
梁航生、李芑汕、徐景高、吴诚军、黄英培、李经纶、黄 满、
韦金卓、谭 谈、杨永茂、李正朝、庄源源、黄科泽、庞 奇、
李杭洋、李 彬、黄立艺、何远鹏、冯 剑、梁春禄、韦朗文、
甘丽健、郑雄健、徐 昕、何怿潍、粟华清、李梅连、韦 伟、
蒋沙伶、吴一文、韦盼盼、陈雨薇、李佳璐、盘秋丽、陶君婵、
黄小惠、黄雯娟、李纪燕、李静兰、方 川、韦宇安、韦格兰、
严倩倩、闭巧琳、陈 丽、卢 薇、周 游、磨艺平、文 轶、
陈海容、黄 路、黄瑜琴、韦洪芳、刘 婕、赵思宇、覃少飞、
黄子林、姚宁莉、郑 雨、陆雅萍、陈雪芳、杨 芷、李伟霞、
姚昕阳、王丽霞、潘思因、刘彩杏、谢春晓、甘翊翎、徐 莉、
陈瑶瑶、陈媛媛、张日虹、黎思捷、黄群媚、黄少想、陆春凤、
杨 燕、周凤萍、韦翠新、陈 媚、袁 丹、韦宣女、邹月媚、
袁秀明
第二批7月16日(共148人)
(报考桂平市、港南区、覃塘区及部分平南县乡镇职位考生)
卢治宇、宋来达、王煜豪、余力为、吴 冰、卢锦荣、陈志源、
黄福奇、李国梁、张春堂、周 铤、王译课、甘 果、李璐辉、
李冠宏、叶剑辉、韦 聪、杨 洋、黄旭泽、梁 波、杨华龙、
郑杏礼、罗建成、潘炳祥、卢子斌、容之泽、黄正富、谭东平、
韦世道、梁启超、杨远科、陈福治、李志兵、覃柱慧、李进山、
朱秋临、罗华东、林尚成、唐江华、樊茂霖、陈世安、杨章乙、
韦 许、蒙家泰、陆芝源、黄彬城、李金海、李铭德、李雄鹏、
莫勇骏、刘镇鸿、傅艺桦、黄锦盛、谢林秀、薛 原、黄 卉、
莫 楠、罗 茵、李 梦、张立蕾、陈丽娟、韦潭映、李小双、
黄延斯、吴芳婷、陈舒媚、龙雪萍、谢宝霞、谭志英、刘晓燕、
张锦坤、马诗慧、潘小莲、韦杨杨、邓丽平、秦彩芳、谭 玲、
李 维、杨 丹、杨玉晶、谭斯可、翚 丹、黄雅露、韦羽锶、
梁蓝月、唐梅岚、韦晓静、樊玉凤、韦荟琳、黄燕华、李 冠、
杨 玫、杨泳会、李海燕、莫伟霞、李慧婷、覃素诗、韦革燕、
赵国思、张海燕、李胜南、黄建菊、朱晓岚、莫冬冬、李丽森、
石 婕、薛梦娥、蒙丽茵、曹小芹、陆荧莹、覃朝秀、凌小丽、
莫惠良、黄翠丽、梁敏燕、黎凯群、朱凝菲、覃德容、徐梅娟、
唐陆贤、岑 敏、吴英敏、陆妍君、张美玲、罗舒婷、陈桂玲、
黄靖媛、容贤霞、韦献荣、陈海玲、李思丽、张 瑾、宋庭丽、
李 艳、江南青、郑津津、黄小芳、黎惠婷、刘晓霞、方彩梅、
许雪梅、余越霜、李观红、黄浠宸、韦寿淑、李颖莲、韦莉婷、
黄文英
第三批7月17日(共169人)
(报考平南县职位考生)
张观德、莫华瑜、张健晖、何泉林、胡炜权、曾重歌、杨镒全、
林裕钧、张庆荣、胡秀峰、许乐戈、韦 海、黄柯予、胡忠全、
李晓理、廖劲华、龙福佳、韦俊宇、陈思全、陈家锐、陆位贤、
李新海、韦蛟云、莫达岳、黄杰威、甘雨佳、蒙壮彬、张华宇、
何胜朋、郑慧健、洪竞翔、李远翔、陆家竣、黄光忠、邵坤荣、
李大志、梁晓平、唐泽宁、凌 笔、卢 旺、陈谊军、邓耀军、
赵桓彬、陈文杰、杨 云、杨朝焜、黄祖深、黄剑强、易千茗、
王建朝、滕小虎、蓝猛飞、罗修义、苏运港、闫延贵、陈南全、
吴浩正、黄德军、易金德、庞永亨、伍奕宇、周世文、林际亮、
杨丕森、李炳聪、刘芝成、侯文杰、余 栋、李昱彬、黄文炤、
赵 雄、温幸锟、宾胜邦、黄勇德、汤程建、邱东彬、谢昌霖、
梁栩铭、彭宇成、张成鹏、凌兴翔、谭 发、覃耀安、杨汉辉、
莫先启、莫建华、张世钊、陈鸿杰、陈勇胜、杨 进、黄诗霞、
黄梓棿、黎志平、覃晓燕、周 宇、杨勇燕、梁丽雅、吴文瑜、
朱丽娴、刘海清、卢劲羽、韦 柳、黎健炎、潘 琳、易 斯、
刘 冰、李桂燕、谈超贺、王秋燕、姚 兰、胡瀚方、黎婕妮、
农振梅、窦 理、李楷莹、刘锦红、梁兴梅、郭 莉、赵庚月、
吴 琦、卢星霖、梁琼丹、董翠芳、陈盼宇、姚青秀、陈宇露、
陈 媚、陈伟玲、李汶静、李梅丽、徐敏薇、刘燕君、罗雅元、
刘华贤、陈莉莉、罗小健、苏丽榕、赵燕梅、覃滟坚、钟秋鹰、
吕 静、何凌红、何 叶、郑培莹、陈丽红、曹 雁、韦春丽、
梁萍怡、黄彩云、黄丹丽、杨 玲、李冰冰、江镔婵、黄凤玲、
江艳泓、叶珏君、韦 俏、林锦艺、张素云、林 静、龙文玲、
覃钰清、吕有亲、李 静、蒙秋宇、陈钰泉、蔡源、欧阳娇霞、蒙 倩
附件2:
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
1. 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报到,分组集中。体检分组名单在体检当天公布。
2.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到时缴交体检费300元/人(含体检当天早餐费)。
3.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