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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海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公式

时间:2014-07-07 1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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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
  笔试成绩=申论成绩*50% + 行测成绩*50% 
  例如:考生A在考试中,申论为60分,行测为80分,则笔试成绩等于 60*50% + 80*50% =30+40=70分。
 
   青海省政法编制公务员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总成绩=笔试成绩*70% + 面试成绩*30%
   例如:考生B在笔试考试中,最终成绩为75分,面试考试中,最终成绩为80分,
   则本次招考考试中,考生B的总成绩等于75*70% + 80*30%=52.5+24=76.5

   关于在面试中反超的计算公式:
   反超分数=(笔试分数差值*7)/3
   例如:考生C笔试成绩为70分,考生D笔试成绩为67.6分,考生D想要在面试考试中实现反超,则在面试考试中,需超过考生C的分数大于
   [(70-67.6)*7]/3=(2.4*7)/3 = 5.6分
The man who gets angry suffers more than the person who is the object of his wrath. 发脾气的人比对方受罪。
Wisdom is in the head and not in the beard. 智慧在于有脑子,不在于有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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