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8 16:30:18
机关单位的“庸医”,是害他人、害群众、害党的事业的。机关里的“庸病”治不好,就会让一些同志“久病不愈”,越陷越深;就会影响为群众的服务,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损失。所以,要治“庸病”,还得先治“庸医”。这次W市提出的要求是:绝不容忍“庸班子治庸”。在措施上是查处典型案例不仅要问责当事人,也要问责相关单位领导。
4.针对W市展开的“治庸风暴”,有网友称,懒官、庸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治庸风暴”使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革新吏治,整治懒官、庸官的决心和信心,但要想确保治庸治懒获得实效,必须提高问责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防止“责任风暴”沦为“责任风波”。
网友林伟认为,严格的问责制度与监督机制,以及强化绩效管理,实施严格的目标倒逼,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导向鲜明的奖惩机制,是治“庸懒散”顽症的“特效药”。而W市向“庸懒散”开刀的举措恰恰是“对症下药”,对各地“治庸整纪”有着很强的借鉴性。
“治庸治懒”并不是新鲜词儿,如何才能取得实效是网友最关注的问题。网友“涿鹿闫华”说,整治机关干部“玩风”盛,必须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否则治庸治懒风暴必然是治标不治本,治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网友“大别松涛”也在帖文中写道,虽然W市决心很大、动作很大,但也要看到,问责是干部管理中的一道难题,实践中还存在问责对象不服气、问责手段不强硬、问责程序不严密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解决,“责任风暴”的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沦为一场看似热闹但于事无补的“责任风波”。
干部庸懒现象的存在,是能力问题,更是作风问题。对于“治庸”、“治懒”、“治散”,网友也纷纷建言献策。网友“华枝春满”说,对于“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的懒官、庸官,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要防止部分懒官、庸官为逃避打击从“不作为”到“乱作为”的投机行为。领导干部是不是庸官、懒官,人民心中都有一杆秤,因此要多听人民的心声。网友“发垚”建议,治庸针对的是整个公务员队伍,涉及面广,要解决的问题繁多,就算治庸办的人数再多,力量再强大,恐怕也是肉眼所限,看到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最终取得的成效也是有限的。因此,只有用上我们党的传家之宝,坚决、大胆地走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依靠广大市民的力量发现和解决各种突出问题,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一方面治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就是要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借群众的眼来明治庸办的目,借群众之力壮治庸办之势。
5.“庸官懒政是我国的一个吏治难题。全国一些地区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有些举措对治理干部队伍中的庸懒现象产生了较好效果,但其治理的对象主要是一般干部,解决的问题也主要集中于‘显性问题’,对领导干部中的‘隐性失职’问题鲜有触及。”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室主任周湘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庸官懒政不断滋长的原因,周湘智认为主要有三大原因。首先是竞争“短缺”,动力不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未能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第二个原因是问责“短路”,压力不大。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制度。第三个原因在于考评“短腿”,活力不强。庸官之所以能混,懒官之所以能撑,跟目前比较模糊的考核方法不无关系。现行的干部考核往往体现在年终的本人述职上。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甚至投诉无门,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危机感。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面对群众的一些要求或是社会责任,行政机关有时会发生一些不作为,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群众权益受到侵害,也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如何能够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是长期以来行政管理要面临和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以前通常的做法是发生了不作为行为后,群众可以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这种事后监督成本比较高,往往也很难举证,很难打赢这种官司。而事先监督检查的权力又不在群众手里,而是在政府部门机关内部,所以说政府部门内部通过规章制度形成这样一种监督机制,督促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这等于是抓到当前行政管理的一个症结、一个病根。”
6.面对改革发展艰巨繁重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得过且过;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改的不改,满足于当四平八稳的“太平官”。“太平官”所作所为,是新时期典型的、带有时代符号的自由主义推动者。毛泽东同志曾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尖锐而深刻地指出,自由主义“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它是消极的东西,革命队伍中不应该保留它的地位。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做不疲倦的斗争,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
事实证明,“太平官”是新时期典型的自由主义,是一种腐蚀剂,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使党的组织和群众产生隔离。自由主义的利己观使“太平官”的理想和信念向腐朽庸俗演变,“太平官”的显著特征是党性不纯、从政观念不正,私欲放纵,“赖官”、“懒政”、“庸政”,追求个人利益,以“维官护官”为己任。“太平官”的不作为、慢作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一种腐败,是思想和作风的腐败。长此以往,它将严重腐蚀党的干部队伍。不问责、不处理,势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干部队伍风气,坐失改革发展良机,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危害人民群众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太平官”是典型的新时期的“新词”。“太平官”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选官”机制不健全,或其投机入选,或“先天性”素养较低,“选官”中的腐败造就了“太平官”;二是走上岗位以后变化为“太平官”,这是监督和监管的缺位与失查。7.2004年初,M省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万人问卷大调查活动,调查显示:群众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的要求比较迫切。反映问题较集中的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垄断行业。政府官员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是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为此,M省政府颁布了《M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规定在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及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如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