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5 18:01:12
一、加分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15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加分地点
省政府大院内5号楼13层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三、有关事宜
1、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内容详见《招录简章》)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2、加分材料由招录单位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
3、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提交加分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委托书。
4、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逾期未办理加分材料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咨询电话:0851-6826549。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4年3月25日
Health is better than wealth./ Good health is above wealth. 健康胜过财富。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行动胜于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