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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1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1-09-07 2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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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和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自收自支,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杭州代办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审查业务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

  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区域现代产业集群或企业专利预警机制的建设与分析、专利技术检索及其他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下表:  

2011浙江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科技厅网(http://www.zjkjt.gov.cn,“通知通告”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省科技厅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4日9:00-9月21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22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核。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9月15日9:00-9月2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1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网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1、笔试。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5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2、面试。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届时将电话通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科技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857317(杨艳)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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