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5 20:46:19
根据《公告》第四条:“考生在上述时间内不按要求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虑到部分考生可能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审,故将截止时间推迟至2011年9月4日12时。截止2011年9月4日12时,考生既未到招录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又未与招录机关联系的,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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