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1 21:09:00
一、招考人数大幅减少
根据公告显示,2011年四川省计划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名额共1023名,比去年减少了829人,减少了近45%。其中,法院系统18名,检察院系统117名,公安系统788名(其中森林公安28名),司法行政系统100名。由于招录培养人数的减少,意味着今年报考竞争更加激烈,中公教育专家建议报考者仔细考虑自身的条件,理性报名。
二、负责定向培养的院校略有变化
2011年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六所。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同时减少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四所大学。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应注意这一细小变化,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考。
三、年龄的计算时间有变化
公告指出,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与去年相比,新增“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这就增加了一部分考生的机会。
报考基本条件中还明确指出年满18周岁。而且今年的年龄计算时间点为8月16日,去年为6月12日。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对于一些细节条件,应该注意并谨慎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历条件要求
公告指出了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加分政策
根据公告显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
另外,本次拿出招考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五项目”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五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注意: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有关单位审核。符合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各报考职位所在市(州)招办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民族语言测试和体能测评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面试资格复审前由省法院组织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4.笔试总成绩相同
公告明确指出,待考生入校报到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
友情提醒:
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8月21日24:00。
全部资格初审工作于8月22日24:00结束,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8月23日24:00。
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3日至9月16日24:00。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9月17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教育入学考试:9月18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10月20日。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上旬。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