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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公告 (五)

时间:2011-08-18 23: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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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 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㈡ 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招考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查阅。
招考职位情况详见《2011年新疆基层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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