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我省基层法院初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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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省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8-18 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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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1年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我省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我省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录计划
根据全省法院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计划公开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60名,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200名。具体职位见《贵州省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基层法院初任法官和公开招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年龄在23周岁以上(198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5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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