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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二)

时间:2011-06-30 1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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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目本职位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如该职位均为专业课免考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以全省最高成绩计算)。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7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 论
  7月3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科目考试
  本次考试在太原市和有招录计划的市设置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同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50%+专业科目成绩×50%)。
  4、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和各职位笔试成绩分布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确定后,考生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须持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2011年山西省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除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外,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
  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省直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市、县、乡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比例的,要减少录用职位,使面试人数与录用职位达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公布。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除因报名人数、入围人数不达规定要求并经省委组织部决定减少名额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职位数量足额录用。
  八、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届时,省委组织部还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一、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351-4019164

省委宣传部:       0351-4045494

省直工委:         0351-4045276

省委老干局:       0351-4045140

省人大:           0351-4556526

省政协:           0351-8381045

民盟山西省委:     0351-4164977

民进山西省委:     0351-2028965

九三学社山西省委: 0351-4167071

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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