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6 18:13:25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17-28104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南充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 南充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 |||||||||||||
| 职位编码 | 招录机关(县、区) | 内设机构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拟任职务 | 名额 | 招录范围 | 招录对象 | 要求的学历 | 要求的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26110001 | 南充市监狱 | 南充市监狱 | 二级警员 | 医生 | 二级警员 | 1 | 全国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专科专业:临床医学,社区医疗,中西医结合;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内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 |
男性 | |
| 26110002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会计统计、金融工程 研究生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硕士专业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3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航务(海事)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专科专业:航海技术 本科专业:航海技术、航道工程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研究生专业: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4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南充市航务管理局 | 航务(海事)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法律、法学、法律事务 研究生专业:法学、法律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5 | 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培训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6 | 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综合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电子信息工程; 研究生专业:汉语言文字学、电子与通信工程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7 |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 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消防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研究生专业:土木类、建筑类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8 | 南充市农村统计调查队 | 南充市农村统计调查队 | 统计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商务经济学、统计学、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统计与概算、网络经济学、经济管理与计算机、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贸易、统计、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 研究生专业: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经济管理统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与分析、应用统计、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应用统计、统计应用与经济计量分析、可持续发展及应用、应用数学。 |
参公管理 | |
| 26110009 | 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综合管理(一) | 环境监察执法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 | 参公管理 | |
| 26110010 | 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南充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综合管理(二) | 环境监察执法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法学、法律 | 参公管理 | |
| 26110011 | 南充市旅游执法支队 | 南充市旅游执法支队 | 综合管理 | 工作人员 | 科员 | 1 | 全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