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2011年我市公安机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市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
我市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3月28日-3月31日。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网上初审。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 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 23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120元。
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报考专业职位的人员,必须完全符合此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招考职位。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我市选聘的服务基层项目(指200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我市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由报考人员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于3月28日-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南行200米)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保(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