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2 21:13:06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用。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体能测评通知、体检通知、递补人员通知等,均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zrsj.gov.cn)、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和《2011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