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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 下列关于医学知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 肝脏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分解排除血液中的毒素
B: 放疗中要使用放射线进行照射
C: 砒霜在中医里可以入药
D: 针灸中的"灸"是指用针扎刺人体穴 ">
时间:2017-01-17 01:09:04
1、单选题 下列关于医学知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 肝脏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分解排除血液中的毒素
B: 放疗中要使用放射线进行照射
C: 砒霜在中医里可以入药
D: 针灸中的"灸"是指用针扎刺人体穴位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解析“针”、“灸”其实是中医的两种治病疗法。“灸”是指用艾绒等做艾柱,烧灼或薰烤身体穴位或某一部位,或者在体表放置薄片生姜等,隔姜烧烤。以疏通经络,调和气血,达到治病。由于在古代灸法和针刺常并用,称"针灸疗法"。故正确答案为D。
2、单选题 下列成语全部蕴含辩证思维的是_____。
A: 居安思危 仰观俯视 藏器待时
B: 群龙无首 水火不容 生龙活虎
C: 否极泰来 革故鼎新 祸福相倚
D: 周而复始 刚柔相济 龙吟虎啸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文学常识 解析本题中的“仰观俯视”、“生龙活虎”、“龙吟虎啸”不蕴含辩证思维,C中的“否极泰来”体现静止与发展的辩证思维,“革故鼎新”体现了新旧事物的发展变化的辩证思维,“祸福相倚”体现了一分为二的观点。故本题选C。
3、单选题 下列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是_____。
A: 行政诉讼中,证明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 民事诉讼中,对原告提出建筑物发生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事实,被告给予否认的
C: 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所受损害的事实
D: 行政复议中,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证明曾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该机关未履行的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行政法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应由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原告对下列问题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ACD项均在原告举证的范围之内,综上,故正确答案为B。
4、单选题 关于地球生物演化史,下列哪组排序是正确的?_____
A: 蓝藻→蕨类→裸子植物→被子植物
B: 节肢动物→草履虫→软体动物→脊椎动物
C: 细菌→腔肠动物→爬行类→鱼类
D: 苔藓→绿藻→菌类→双子叶植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生活常识解析根据地球生物演化史,A选项的顺序是正确的。B选项的顺序错误,单细胞生物应该在节肢动物之前,故正确顺序应为:草履虫→软体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C选项的顺序错误,鱼类应该在爬行类之前,故正确顺序应为:细菌→腔肠动物→鱼类→爬行类。D选项的顺序错误,植物进化阶段第一是菌藻植物时代,而后是蕨类植物时代。苔藓是蕨类植物,故正确顺序应为:菌类→绿藻→苔藓→双子叶植物。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相关知识点:地质年代从古到今是:太古代、元古代、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有些代进一步划分为若干"纪",如古生代从远到近划分为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和二叠纪;中生代划分为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新生代划分为第三纪和第四纪。不同的地质年代人有不同的特征。距今24亿年以前的太古代,地球表面已经形成了原始的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这是铁矿形成的重要时代,最低等的原始生命开始产生。距今24亿年-6亿年的元古代。到了晚期,地球上出现了大片陆地。"元古代"的意思,就是原始生物的时代,这时出现了海生藻类和海洋无脊椎动物。距今6亿年-2.5亿年是古生代。海洋中出现了几千种动物,海洋无脊椎动物空前繁盛。以后出现了鱼形动物,一种用鳍爬行的鱼登上陆地,成为陆上脊椎动物的祖先。两栖类也出现了。北半球陆地上出现了蕨类植物,后来变成大片的煤田。距今2.5亿年-0.7亿年的中生代,这是爬行动物的时代,这时也出现了原始的哺乳动物和鸟类。蕨类植物日趋衰落,而被裸子植物所 取代。距今7000万年左右的新生代是地球历史上最新的一个阶段。被子植物大发展,各种食草、食肉的哺乳动物空前繁盛,最终导致人类的出现。一般认为,人类是第四纪出现的,距今约有240万年的历史。
5、单选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遗嘱应该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的是_____。
A: 公证遗嘱、代书遗嘱
B: 公证遗嘱、录音遗嘱
C: 自书遗嘱、口头遗嘱
D: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民法 解析《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