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系列重要讲话 “十三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逻辑判断综合】

时间:2016-10-12 15:23:2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单选题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 承担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_____。
A: 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 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 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 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单选题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_____。
A: 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 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 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 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日常结论解析第一步:抓住题干主要信息第一点说明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点说明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二步:分析题干信息,并结合选项得出答案A项: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即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因此A中13岁男孩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B项: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B中张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C项: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C中李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项:酒后驾车撞坏别人的车负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刑事犯罪,因此D中行为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综上,故正确答案为B。备注:本题需考生掌握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来判断。


本题所属考点-逻辑判断综合



Faults are thick where love is thin. 一朝情义淡,样样不顺眼.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成绩快速提升技巧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 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 
 ★ 公务员考试试题汇总 ★ 
 ★ 省市县导航及其他考试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