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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_____。 <b【常识判断】

时间:2016-09-29 0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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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_____。
A: 营业执照
B: 荣誉
C: 名称
D: 名誉



单选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_____。
A: 营业执照
B: 荣誉
C: 名称
D: 名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考点分析】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法人名誉是对法人的信誉、商誉等的评价,伴随的法人的成立而存在。法人荣誉是法人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 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荣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属于特定主体。因此,法人名誉、法人荣誉都无法转让。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法人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同的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考生注意】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权都可转让,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名称权是否可以转让?答案为否。


本题所属考点-常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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