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系列重要讲话 “十三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常识判断】

时间:2016-09-28 05:07:21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单选题  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来源:91 考试网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预备犯
B: 实行犯
C: 帮助犯
D: 未遂犯



单选题  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预备犯
B: 实行犯
C: 帮助犯
D: 未遂犯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实行犯的概念。所谓实行犯,就是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直接威胁或者侵害某 种具体犯罪的直接客体并为完成该种犯罪所必需的行为的犯罪人。在犯罪停止形态中,实行犯与预备犯相对应,预备犯是指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形态中,实行犯与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相对应,组织犯是指对犯罪进行组织、策划、指挥、领导的犯罪人,帮助犯是指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的犯罪人,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人。无论是预备犯,还是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它们与实行犯的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些罪犯都不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而只是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组织行为、帮助行为或者教唆行为。在本题中,根据我国刑法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就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实行行为,所以,甲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实行犯,并且甲的参加恐怖组织罪已经犯罪既遂


本题所属考点-常识判断



Better to reign in hell than serve in heaven. 宁在地狱为王,不到天堂当差。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成绩快速提升技巧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 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 
 ★ 公务员考试试题汇总 ★ 
 ★ 省市县导航及其他考试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