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8 05:32:58
1、单选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_____。
A: 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 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 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 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诉讼。(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
2、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_____。
A: 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 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 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3、单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B: 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C: 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D: 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 三个选项中,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 项中,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故正确答案为C。
4、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是_____。
A: 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
B: 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
C: 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
D: 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裁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故正确答案为D。
5、单选题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