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2 03:21:55
1、单选题 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不应回避的是_____。
A: 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
B: 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
C: 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 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B、C、D三项描述的审判员和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故正确答案为A。
2、单选题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_____。
A: 移送毗邻地区的法院
B: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 宣布延期再审
D: 判决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是_____。
A: 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
B: 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
C: 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
D: 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裁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故正确答案为D。
4、单选题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
5、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