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9 00:54:46
1、单选题 艾滋病被称为“20世纪的瘟疫”,艾滋病病毒将人体内的作为攻击目标。_____
A: 红细胞
B: 血红蛋白
C: 淋巴细胞
D: 神经系统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解析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后,首先遭到巨噬细胞的吞噬,但艾滋病病毒很快改变了巨噬细胞内某些部位的酸性环境,创造了适合其生存的条件,并随即进入T-CD4淋巴细胞大量繁殖,最终使淋巴免疫细胞遭到完全破坏,所以答案应该是C。
2、单选题 下列情况下,劳动用工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_____。
A: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B: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的
C: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D: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BCD属于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单选题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_____。
A: 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
B: 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
C: 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
D: 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法理学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故本题选D。
4、单选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_____。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
5、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油屉内(末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震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C本题中,李某是将其他工作人员主管的而非自己主管的营业款盗走,他在实行盗窃行为时虽然利用了本人可以进入作案现场并熟悉周围情况的有利条件,但其盗窃行为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贪污罪,而构成盗窃罪,故排除A、B两项。本题的关键是区分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其直接侵犯被害人对自己财物的控制。在我国的传统刑法理论中,判定盗窃既遂的标准是“失控说”,也就是说,只要罪犯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对自己的财产失去控制,就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中,李某将陈某主管的营业款盗走,虽然暂时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当天也没有带出单位自由支配使用,但是对于陈某来说,他对这2万元营业款已经失控,因此李某属于盗窃既遂,故应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