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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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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增设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所属“专业类”下其他专业的区分,专业名称的规范性等) |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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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本要求: |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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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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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