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8 23:15:04
十一、办理报到手续
录用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不予录用。
十二、关于《2017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7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2017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各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451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2-3362789。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632-8685869、3314511。
报名咨询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和招录工作监督电话将提供电话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