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5 18:34:15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0号)有关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公安机关公安专业职位为2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公安机关公安专业职位为1︰2)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现将取消、核减的录用计划(见附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