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2 15:02:33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我省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州地市人社部门证明);符合我省安置的未就业退役士兵(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 3日至12月5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307房间)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