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近代中国反侵略、求民主的斗争】(二)

时间:2017-06-19 0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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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其实际意义在于
A.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
B.确立了民主共和的主张
C.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
D.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条件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试题分析:分析材料“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西方“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实际意义是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故选C项。
考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点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 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它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座丰碑。


本题所属考点:【近代中国反侵略、求民主的斗争】
本题难易程度:【一般】



Take the whole into consideration. but do the job bit by bit.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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