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复习《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答题技巧(2017年最新版)(四)

时间:2017-03-05 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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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题  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阐述道:“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中,最为确切的认识是
A.“私法”之外自由民平等
B.废除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
C.野蛮的习惯法荡然无存
D.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



2、判断题  罗马法第一条规定:“假如法院需要你到场时,你有义务要去,假如你不去,传唤你的人有义务在两名证人的协助下强迫你去;假如你犹豫或企图逃走,传唤者有权将你抓去。假如被告因年老或生病无法移动,传唤者有义务为他准备交通工具。假如原告及被告已到场,诉讼必须在日落前完结。” 材料说明
A.罗马法是一部系统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B.罗马法的规定太啰嗦
C.罗马法影响深远
D.罗马法主张轻罪重罚



3、判断题  《法学总论》规定:“出于自然理性而为全人类制定的法,则受到所有民族的同样尊重,叫做万民法。”万民法出现于
A.罗马共和国时期
B.罗马帝国时期
C.西罗马帝国时期
D.东罗马帝国时期



4、判断题  (12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然而在涉及与王侯有关的叛国罪时,如果需要提供证词,且为情势所适,则所有都无一例外地应接受拷问。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三?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
(1)依据材料一、二,概括汉朝制定法律制度的原则和罗马法有什么不同?(4分)
(2)依据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欧洲近代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4分)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材料三观点的认识。(4分)



5、综合题  罗马法系
材料一 罗马法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
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
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
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
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西塞罗
材料二 虽然法律已经颁布,但一般人并不知道法律具体规定,完全由祭司集
团确定哪一天是黄道吉日可开会或可开庭。因此罗马史学家李维说:“市民法
深藏于祭司团的神龛之中。”公元前254年,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大祭司科伦卡
尼乌斯公开传授法律知识,解答人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从秘密走向
公开,广受欢迎。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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