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试卷《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高频试题强化练习(2019年最新版)(三)

时间:2020-01-22 0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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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题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中,政治活动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回答下列问题:
(1)古代东西方都创造了自己的先进文明。结合你对古代人类历史政治文明的学习,从中外选取两个不同类型的政治文明模式,并从政治文明发展进程的角度谈谈你对二者利与弊的看法。(4分)
美国历史学家布卢姆说:“独立战争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议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院权力相当的参议院。……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
(2)依据材料回答,美国是怎样突破古代民主局限的?(2分)
(3)在中国近代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先后出现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部宪法性文件对中国民主政治所起的最主要的积极作用分别是什么?从两部宪法的性质和结果中可以得出怎样的结论?(6分)


参考答案:(1)①古代中国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有利于国家统一,政治秩序的稳定、民族间的融合导致暴政、腐败、阻碍民主化进程。(2分)
②古代雅典民主政治:有利于维护公民政治权力,减少决策失误用,仅是部分人的民主,很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2分)
(2)制定宪法,建立联邦制共和国,实行代议制民主和分权制衡原则。(2分)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结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行不通,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6分)


本题解析:略


本题难度:一般



2、选择题  19世纪晚期,在德意志第二帝国,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军官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被称为“绵羊脑袋”,德意志皇帝发出的第一道法令就是“致我的军队”。这一切表明
A.德国实行君主专制制度
B.政治生活中存在严重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
C.德国出现了历史的倒退
D.议会民主政治在德国没有发挥出任何有益的作用


参考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



3、选择题  一学者这样评价某国政治制度演讲:“较少的腥风血雨,较少的声色惧厉,较少的深思高论,只有一路随和,一路感觉,顺着经验走,绕着障碍走,怎么消耗少,怎么发展快就怎么走,……
A.英国君主立宪制
B.德国君主立宪制
C.美国总统共和制
D.法国共和制


参考答案:A


本题解析:试题分析:英国的光荣革命被称为不流血的革命,比较温和,避免社会动荡;德国是经过俾斯麦铁血政策在征途中崛起,不够温和;美国建国不到二百年,没有所谓的经验;法国大革命更为激进,政局长期动荡不安。因此选A。
考点:英国君主立宪制
点评: 1688年的“光荣革命”,实质上走的不经暴力而经过妥协来解决矛盾的道路。从1640年革命爆发以来,经过了几次反复曲折,终于在“光荣革命”时找到了一个新的重心。以后的英国历史就以这个重心为新的起点,以徐缓渐进的方式向前发展起来。


本题难度:困难



4、判断题  阅读下列材料(10分)
材料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二十九条:临时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中华民国约法》
(注: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军阀袁世凯政府一手炮制的)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原则和政治体制分别是什么?(4分)
(2)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防止、限制袁世凯专权有何规定?(2分)
(3)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约法》对大总统权限的扩大其目的是什么?(2分)
(4)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分)


参考答案:(1)立国原则:主权在民。(2分)
政治体制: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2分)
(2)规定:参议院有弹劾临时大总统的权力;责任内阁制;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国务员须副署;司法独立等。(答对任意一点得2分)
(3)目的:否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袁世凯实行专制独裁提供法律依据。(2分)
(4)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
对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有重要意义。(答对任意一点2分)


本题解析:(1)根据题干“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可知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再根据题干“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可知体现了三权分立的体制。
(2)根据题干“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可知强调参议院有弹劾临时大总统的权力。“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可知是实行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可知是强调司法独立。
(3)根据材料提示,《中华民国约法》是由袁世凯颁布,因不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其权力的制约,力图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再看《中华民国约法》的相关内容,明显扩大了总统的权力,显然是为袁世凯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提供法律依据,
点评:历史材料解析题的基本要求: 1、阅读理解历史材料。2、对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整理,最大限度获取有效信息。3、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论证。


本题难度:一般



5、判断题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
A.皇帝
B.总统
C.官员
D.国民全体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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