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8 08:15:15
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珍贵的尘土
[俄]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夏米的草房便在靠北面一个堡垒的脚下,与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乞丐们的破房子为邻。
以前,夏米也过过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在“小拿破仑”军队里当过兵。他在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没上过一次阵,就给遣送回国了。团长借这个便,托夏米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8岁的小姑娘,带回法国。
归途上,小姑娘终日沉默着,没有一丝笑意。夏米尽其所能地照料苏珊娜,可他有什么办法使她快活呢?他决定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她听。
家乡的一个老渔妇的屋子里,在十字像架上,插着一朵做工粗糙、色泽晦暗的金蔷薇。全村的人都很奇怪,这老太婆干嘛不把这件宝物卖掉,否则准能卖到一大笔钱。只有夏米的母亲一个人肯定地说,卖掉这朵金蔷薇是有罪的。因为这是当初,老太婆还是个嘻嘻哈哈的姑娘,在奥迪埃尔纳一家沙丁鱼罐头厂做工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为了祝她“幸福”送给她的。“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夏米的母亲说,“谁家有金蔷薇,谁家就有福气,不只是这家人,连用手碰到过这朵蔷薇的人,也都能沾光。”
后来,已经离开村子的夏米在勒阿弗尔碰到一个他认识的在邮船上的当司炉的人。那人告诉他,老太婆当画家的儿子忽然从巴黎来了。从那个时候起,老太婆的茅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里面充满了生气,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据说,画家们东抹一笔西抹一笔可能赚大钱呢。
“让?,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一次,夏米坐在甲板上,拿他的铁梳子给苏珊娜梳理她那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她这样问。
“什么都可能,”夏米回答说。“说不定也会有个傻小子送你一朵的,苏珊?。”?
夏米把小姑娘带到了鲁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瘪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妈。夏米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那幢死气沉沉的房子的窗户,只见挂在那里的窗帘连风都不愿去吹动。在湫隘?的街巷中可以听到各家小店铺里时钟充满的滴答声。在夏米的军用背囊里,藏着苏珊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像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热病摧毁了夏米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夏米尝试过各种微贱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滓。但是有的时候在夏米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滓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为了使苏珊娜幸福,夏米决定打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像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开始把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每天深夜,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在没有看到凹糟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他总是焦灼不安。
这件事夏米对谁也没说过。
不少日月逝去了,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但夏米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制首饰匠去打成蔷薇。他并不是没有钱——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乐意接下这桩生意。问题并不在手工费上。从某个时候起,夏米却开始惧怕将与苏珊娜相遇,把金蔷薇送给她的日子。
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情,只献给她,只献给苏珊。可是谁会稀罕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情呢!夏米早就看出来,所有碰上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忘掉他那张皮肤松弛、目光灼人、干干瘪瘪、灰不溜秋的脸。
在他的窝棚里有一片破镜子。偶尔夏米也照一下,但每回都破口大骂地立刻把它扔到一边。还是别看到自己的好,别看到这个瘸着两条患着风湿病的腿的丑八怪的好。
当蔷薇终于打成了的时候,夏米才听说苏珊娜在一年前已经离开巴黎到美国去了,据说这一去就不再回来了。而且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夏米的人都没有。
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愉快、充满温情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夏米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守望着夏米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夏米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托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耗子的臊味。
晚秋时节,秋风和忽明忽灭的灯火摇曳着苍茫的暮色。首饰匠想起了夏米的脸在死后变了样,它变得严峻而又安详。他甚至觉得凝结在这张脸上的痛苦也是优美的。
(选自《金蔷薇》,戴骢译,上海译文出版社,有删改)
注解:?让,夏米的名字。?苏珊,苏珊娜的昵称。?湫溢,低洼狭窄。
小题1:下面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归途上,小姑娘终日沉默着,没有一点笑容”的主要原因是她不喜欢送她去里昂的夏米,对他不能逗她开心感到不满。
B.“让,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反映了苏珊娜内心深处对幸福的渴望和向往,也为下文夏米为她打一朵金蔷薇埋下伏笔。
C.金蔷薇做成时,夏米得知苏珊娜离开巴黎去了美国,最初的一刹那他感到轻松,因为从某一个时候起,他就开始惧怕将金蔷薇送给她的日子。
D.“发带上有一股耗子的臊味”侧面反映出苏珊娜对夏米感情的变质,从幼时的依赖转变为成年后的嫌弃和厌恶。
E.小说的结尾,夏米悄悄地死去,金蔷薇也终究没有送到苏珊娜手中,这与他内心对苏珊娜的温情不为人知相契合。
小题2:文中画线处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请根据全文探析小说末段的意蕴。(6分)
2、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蛋白质的神话和谎言
生活中,你是否听说过有谁正在遭受缺少蛋白质之苦呢?你见过大象、驼鹿、长颈鹿遭遇缺少蛋白质的困境吗?其实人体需要大量蛋白质的说法是荒诞的。过多的蛋白质特别是动物蛋白质会削弱人们的肾脏功能,还会滤去体内的钙、锌、铁、镁等矿物质,另外,会导致骨质疏松症、心脏病、癌症以及肥胖病等。此外,大量蛋白质能破坏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造成人体发育过快。对了!你还要知道:其他一些国家的人们摄取蛋白质的数量仅仅是美国人的一半,然而他们却活得更长寿、更健康。
尽管摄入过多的蛋白质对身体有害,但适量的蛋白质仍然对我们的健康至关重要。蛋白质能够产生酶、激素、神经递质、抗体,取代坏死的细胞,在全身运送各种物质,促进人体生长和自我愈合能力。
人体真正需要多少蛋白质呢?要看这个问题是谁问的,无论如何人们一天的摄入量应该在18~60克之间。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素食者不用担心蛋白质摄入量的问题。美国饮食协会报告称,一个素食者的饮食可以提供人体日常所需要的蛋白质的两倍。
素食者是如何获得蛋白质的呢?非常简单。他们吃小扁豆、大豆、坚果、种子类食物、水果、蔬菜、全谷物、大豆制品。当他食用由这些食物组成的营养均衡的餐点时,就能够保证人体获得足够的蛋白质。
如果你想摄取更多的蛋白质,可以多吃螺旋藻,这是一种含有高蛋白的海藻,它含有许多的脂肪酸、酶和矿物质等。它还能增强人体免疫系统功能,有抗癌功效,帮助治疗低血糖症、贫血症、溃疡、糖尿病。此外,螺旋藻还含有9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
以前人们认为,如果要从素食者的食物中获得完整的蛋白质,就必须将食品以特殊的方式结合食用。举例来说,据说把米饭和豆类放在一起吃,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产生蛋白质。然而,现在我们知道食用各种不同的植物食品都能为人体提供所需的蛋白质。并且,人体消化道内的微生物和再生细胞也能为人体提供完整蛋白质。我们要做的就是给自己安排健康和营养均衡的饮食。
任何健康、均衡的饮食都包括脂肪。别担心,脂肪并不总是伴随着肥胖。必需的脂肪酸给人体提供能量,并且预防心脏病、高血压、中风。此外,它们还能治疗关节炎、皮肤病等。奇妙的是,人体自身就能产生我们所需的脂肪酸,但有两种例外:亚油酸和亚麻酸。
在以下食物中可以发现对人体有益的脂肪酸:橄榄油、芝麻油、菜子油、亚麻籽油、大麻籽油、月见草油,生坚果和种子类食物,以及鳄梨。因此,不要再听信那些认为坚果、植物油类、鳄梨能让人变胖从而将其拒之门外的建议。当你已经把它们列为均衡饮食必不可缺的部分时,它们绝不会让你变胖!在肉类、奶制品还有氢化油中发现的是可以使人发胖的饱和脂肪。
想想油类和脂肪的来源,再动动脑子。你就不会担心像鳄梨这样的水果会使人奇异的发胖了。
小题1:下列不属于“人体需要大量蛋白质的说法是荒诞的”之依据的一项是
A.过多的蛋白质,特别是动物蛋白质,会削弱人们的肾脏功能,还会滤去体内的钙、锌、镁、维生素B等人体必需的营养物质。
B.摄入过多的蛋白质,会导致骨质疏松、心脏病,还会造成人体发育过快,以致过于肥胖等。
C.蛋白质亦可产生酶、激素,促进人体生长和自我愈合能力。
D.过量的蛋白质能破坏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使人的健康受损,寿命缩短。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尽管摄入过多的蛋白质会对身体有害,但适量地摄人一些蛋白质是对我们的健康有益的,甚至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B.人类患骨质疏松症、心脏病、肥胖病等,究其根源,完全是由于人们摄入了过量的蛋白质。
C.素食者不等于不能获得蛋白质,他们吃小扁豆、大豆、坚果、种子类食物等,日久天长,这些素食者也会摄入过量的蛋白质。
D.螺旋藻是一种含有高蛋白的海藻,还含有9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而这些氨基酸也是由蛋白质组成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其他一些国家的人们摄取蛋白质的数量,仅仅是美国人的一半,然而其他国家的人却活得比美国人更健康、更长,这是因为他们摄取的蛋白质数量比美国人更趋于合理。
B.素食者食用水果、蔬菜、种子类植物,可以保证营养均衡,蛋白质摄入量足够,因此,素食者的寿命都会比肉食者要长得多。
C.任何健康、均衡的饮食都包括脂肪,必需的氨基酸会给人提供能量,并能预防心脏病、高血压等,摄入一些脂肪酸,并不意味着肥胖病的到来。
D.橄榄油、芝麻油、生坚果、大麻籽油以及鳄梨所含的脂肪酸,是对人体有益的营养物质,而肉类、奶制品,还有氢化油中的饱和脂肪,则是引起人体发胖的罪魁祸首,因此,人们应尽量少食用肉类和奶制品。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永远的中国心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曾宪梓曾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所以,他怀抱赤诚爱国之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分忧解难,为振兴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做出应有的一份贡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七十年代中期,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并在香港站稳了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家乡的工厂、学校和民居已变得破烂不堪,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如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经济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他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为祖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
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
曾宪梓多年来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无论是洛杉矶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000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
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
(节选自夏萍《曾宪梓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 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5分)
A.曾宪梓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传统的道德规范里最首要、最核心的二字就是“忠孝”,也就是对国家要忠诚、对家乡人要孝悌。“中国”这两个字,在曾宪梓的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B.曾宪梓对家乡的捐助是多方面的。在家乡投资建厂,是帮助家乡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而资助体育事业的目的则完全不同,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比物质层面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
C.曾宪梓也知道,靠他一个人是不能拯救整个中华民族的。但如果通过个人的努力,影响和团结众多的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出力,那么这种力量就非同小可了,中华民族赶超世界先进民族也就为期不远了。
D.曾宪梓以拳拳赤子之心,倾力回报祖国的高风亮节、大义之举,与当今社会某些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形成鲜明对比,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
E.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没有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而是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表达了他强烈的爱国之情。
小题2: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4分)
小题3:有人说,曾宪梓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他有爱国心,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谈谈你的观点。(6分)
4、阅读题 ?沉重的漂流
彭瑞高(上海作家)
在离虎跳峡不远的地方,我意外看到了一个朴素的纪念馆——长江漂流纪念馆。我屏着气踏进门,又屏着气看完所有的展品。
人们熟悉那种一般意义上的河流:青山倒映,绿水长流,渔歌欢唱,竹排扁舟……这种漂流,很多人都经历过,很多人都乐意;这种漂流,是轻松的漂流,闲适的漂流,女性化的漂流。而我此刻看到的漂流,却是险恶的漂流,沉重的漂流,完全属于男子汉的漂流。这种漂流的分量,你只有到虎跳峡旁边去才能掂量出来。那落差几十米的长江之水,挟着一股寒气,奔腾而来;它含着天的威势,山的力度,以冲决一切的勇气,滚滚东去;激流飞溅,白浪滔天,雾满峡谷,声震九霄……在这个地方漂流,轰轰烈烈,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有人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漂流。
然而,这又是必须付出代价的漂流。男人们高昂起坚硬的头颅,向着急流和险滩挺进。有人在天与地的缝隙中,重新呼吸到了生命的空气;也有人在水和石的冲击下,永远沉入了另一个世界。生还的是英雄,而人们愿意记取的,是那些死去的硬汉姓名:尧茂书、孔志毅、杨洪林……
我用凝滞的目光抚摩漂流者的照片。关于他们的漂流,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一种声音说,这是盲目的冲撞,是无谓的牺牲,是狭隘的英雄主义;另一种声音说,任何时代都需要冒险精神,没有冒险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在这两种声音面前,我忘却了思索。我不知道哪一种声音是对的。我只觉得有关于此的全部呐喊,都是带血的。
不论世界怎样评判,此刻面对尧茂书他们的眼睛,我内心绝不敢轻薄。我扪心自度,我哪里有他们那样的勇气!不要说长江漂流、黄河漂流,就是在家乡的黄浦江上,我也未见得敢划一只小船,去与风浪搏斗。也许白天敢,黑夜就不敢;人多敢,独身就不敢。我想,世界上的人,本来就分英雄与敬仰英雄的两类,而我,虽身为男人,却只能属于敬仰英雄的那一类。
长江与黄河的漂流,在殉难者的名字刻下一排之后,终于悲壮地沉寂下来。这些年,在浙江,在福建,在江西,在云南……我看到的漂流,都只是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清波荡舟。男的女的,穿得花花绿绿的,赤着脚,玩着水,还唱着情歌,喀嚓喀嚓按着照相机,坐在小竹椅上,催船工把竹排划得快些再快些。稍微有点浪涌过来,打湿了裙子和裤子,他们就尖声叫起来,把笑声洒得一江都是。
然而,要论诗,只在尧茂书他们的漂流,才称得上是一首诗。那是一首英雄的诗,悲壮的诗,生与死搏斗的诗,人与天争锋的诗。在那首诗里,男人嘶哑的喉咙,呼喊的是征服自然的雄心;他们的一腔热血,染红了太过平淡的历史。纪念碑不会为轻歌曼舞红男绿女而立,纪念碑只属于那些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战士。虎跳峡呼啸东去,纪念馆默默肃立。没有丝帛的轻,掂不出大山的重。在这里,大漂流的牺牲者口眼不闭。因而,只要站在江边侧耳谛听,你就会听到有一首无字的歌。
1.“我屏着气踏进门,又屏着气看完所有的展品”,这里两个“屏着气”有何不同?这句话在整篇文章中起什么作用?(3分)
2.“我用凝滞的目光抚摩漂流者的照片”中的“抚摩”和“把笑声洒得一江都是”中的“洒”都用得很精彩,请结合上下文进行简要赏析。(3分)
3.联系全文,回答以下两个问题。(6分)
(1)你对本文的标题“沉重的漂流”是如何理解的?(3分)
(2)从第②段看,长江漂流的“险恶”体现在哪里?(用自己的话概括)(3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各种异国的旅游景区都不能像故乡一样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
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泛着银色的光泽,一只小羊还未归家,或者一只犁头还插在地边等待明天。这哪里对呀?也许舒伯特在歌颂宫廷或爱情,但我相信所有雄浑的男声独唱都应该是献给故乡的。就像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二
胡都只能演奏悲怆,即便是赛马曲与赶集调,那也是带泪的笑。
? 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而美的从来就是悲的。中国的“悲”含有眷顾之义,美使人悲,使人痛,使人怜,这已把美学的真理揭示无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旅游景区的美都多少有点不够格,只是失血的矫饰。
? 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1.联系上下文,请回答故乡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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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的“这个意义”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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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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